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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重造大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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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华督府的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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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应举当时屯田的规模不算大,只花公款买了十二万亩民田,再加上一些开垦的闲田,加在一起一共有十八万亩,便开始实验屯田。

  历代所谓屯田,大多是地广人稀或连年战乱之后,让军队进行半务农性质的屯田,早期卫所制度便是如此,但是这样会影响到军队的战斗力,因此也逐渐被废弛。

  董应举所组织的屯田,便不考虑给军人屯田,而是广招流民耕种,让这些流民在实质上去做佃农,并且还开水渠、修堤防,连同修了住舍、仓库、坊圃、运输工具等设备,一共花了大概三万两白银不到。

  没错,这就是将钱花到实处的效果,

  那么收入呢?按照董应举自己所言,‘臣所买以屯,皆各县备边备荒之地,除纳钱粮、供官役、备脚费、膳辽士所费不咨,而两年收入解部兑关,不下四万余金。’

  意思很简单,刨除掉那三万两成本以外,两年时间里他收获了五万多石粮食,给朝廷缴纳了四万两白银的收入。

  除了官府得利以外,老百姓们也得到了很多好处,因为董应举作为田主,他只向佃户收三成,其余七成都给了普通百姓,像这样的分配方案人人都可以接受。

  当时董应举便质问,既然朝廷内帑早枯竭,又不能继续增加民间赋税,那么为啥不实行屯田呢?光他屯田就有四万两白银的收入,其他地方官府屯田收入岂不是更多?

  实际上,董应举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土地,朝廷根本没有足够的钱,去将这个庞大利益体所占据的土地买下来,可是李晟却有这样的能力,

  也就是说,倘若李晟将这一千万亩耕地尽数租赁给无地农民,然后只取三成地租,便意味着到手七百五十万石粮食,而此时湖广市面粮价基本在一两到二两银子左右一石,如果运到京城去都能卖上三两六钱的高价,这就意味着革新军理论上是拥有七百万两到一千五百万两白银的收入空间。

  当计算出这个数字后,李晟却感觉有些怪怪的,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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