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一百次相亲当天,逮捕相亲对象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447章 确认死者身份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站在轿车后备箱边上的陈言脸色铁青。

  三号黑色塑料袋内装的左臂,竟然是冷冻过的。

  而且肤色、大小和右臂有明显不同。

  这就说明,受害者至少有两人!

  而且,这支左手臂上同样有纵横交错的伤痕。

  因为手臂被冷冻过,所以伤势保持的非常完好,依然能看的出哪些是生前伤,哪些是死亡伤。

  放下三号塑料袋里的手臂,陈言打开最后一个塑料袋。

  这里面装的是躯干部分。

  从肤色上、右臂断裂的伤痕分析,这具躯干应该是和右手臂属于同一个受害人。

  躯干表面有利器划痕,有烫伤,还有动物啃噬的痕迹。

  嗯?

  取出躯干,陈言在肚脐的位置上发现一個梅花形状的明显烫伤。

  和躯干、手臂上的其他烫伤不同。

  陈言刚刚发现的烫伤都是类似于烟头造成的烫伤。

  但是,这个梅花形状的烫伤痕迹非常明显,应该是类似烙铁一样的东西造成的烫伤。

  刘青山也发现了这处烫伤。

  伤口很显现,由于死者死亡时间较短,烫伤就像刚刚烙印上去的一样。

  皮肤已经融化焦糊,露出了下层的肌肉层。

  散发着有些诡异的香味。

  一般来说,杀人者很少会在尸体上留下独有的标记。

  如果有,那一定是代表着某种意义。

  “是某种仪式,还是杀手自己的标记?”

  陈言摇摇头:“目前还不能确定。”

  但是,无论是仪式感,还是杀手的自我标记,这都能够说明杀手有一定的强迫症。

  这个伤口,陈言观察的非常仔细。

  烫伤的位置位于腹部正中间,肚脐正上方,而且和左右两侧的距离是对称的。

  这种空间的对称,大概率不是巧合,因该是凶手经过仔细衡量才下的手。

  轻轻翻动躯干,背面有尸斑,轻轻按压颜色消退。

  这说明死者在被杀后,应该是长时间仰卧姿势才会造成这种尸斑。

  “把尸体带回解剖室进行尸检,提取DAN信息,和失踪人口库进行比对。”ŴŴŴ.ßĨQÚbu.net

  “还有,查一查最近辽省范围内报告的失踪人口,看看有没有什么发现。”

  “另外,刘队,派人调取临江路附近的所以监控录像。”

  “看看能不能发现轿车驾驶员的踪迹,还有越野车驾驶员,去了哪里,要尽快找到。”

  “还有,安排人手,通过天眼系统,查一查这辆车子的轨迹。”

  “虽然这辆车里没有什么重要信息留下,但是它终归不可能凭空出现。”

  “好的,我这就安排!”

  “我刚刚在后备箱里发现有一截干树枝,还有两片枯叶,查一查看看连城附近哪里有这种树木。”

  【叮!最强警察培养系统任务发布。】

  【侦破连环分尸案,限期五天,完成任务,奖励技能听觉强化,失败或者超期取消任务奖励。】

  听觉强化?

  陈言微微一愣。

  这个技能好,听觉强化在直行侦察任务中的作用应该会很大。

  比如在昆市侦办连环失踪案,侦察厂区内囚禁李文龙的时候,如果有听觉强化,陈言的行动肯定会顺利很多。

  但是,就是不知道这种强化能到什么程度。

  最近,随着自己办案数量的的增多,系统的奖励却似乎在慢慢变得有些弱化。

  最开始的时候,虽然案子比较小,但是系统的奖励非常大方。

  嗅觉基因锁、视觉基因锁,帮助陈言在办案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但是现在,系统给陈言的感觉就好像后劲不足了一样。

  类似于能量耗尽一般。

  否则的话,这个听觉强化,应该换成开启听觉基因锁才对劲。

  摇摇头,陈言不再思考系统的事情。

  穿越都落在自己身上了,系统有点反复问题不大。

  离开现场,陈言返回了连城侦缉队。

  张云虎办公室。

  “目前来看,这次的案子牵扯的受害人,最少有两个人。”

  陈言之所以说最少有两个人,是因为在后备箱里发现的左手手臂,有冷冻过的痕迹。

  虽然暂时不能判断冷冻的时间,但是显然要比垃圾桶里发现的头颅受害者的遇害时间要长。

  那么在冷冻左臂的受害者遇害之前,还有没有其他受害者?

  谁也不能肯定。

  “省队那边做汇报了吗?”

  陈言点点头:“已经给李洪说过了,他会给秦队汇报。”

  “案子还是由我这边牵头。”

  “好,有什么需要支持的,随时安排。”

  陈言点点头,离开了张云虎办公室。

  现在,最重要的确认死者身份。

  这次,没有让陈言久等。

  勘察完现场五个小时候,刘青山、张朝阳那边带回了好消息。

  连城侦缉队会议室。

  正在召开分尸案第一次案情分析会。

  张朝阳首先汇报情况。

  “我们在自建房片区发现的头颅,已经确认了身份。”

  投影上是一张女性照片。

  “我们查了辽省各市报告的失踪人员情况,近期有失踪人员四人,两男两女。”

  “由于垃圾
第447章 确认死者身份(1/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